债权申报
关于未申报债权进行补充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2-06-09 09:07:16

各位债权人:

      目前,公司已成立未申报债权处理工作专项小组。现将有关未申报债权补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债权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未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的均可以向野升博药业补充申报。

      二、负责补充申报工作的登记部门

      野升博药业投资者关系部负责补充申报的登记工作。投资者关系部联系人:贺达 陈磊 陈晓;联系电话:0255-2678127、0255-33910319。

      三、补充申报方式及申报资料

      由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为保护债权人权益及提高债权审查以及偿付的效率,本次未申报债权鼓励采取线下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根据管理人已行债权申报指引,制定相应补申报资料要求,详情见附件。
 
      邮寄地址:浙江省揭阳市普宁市普宁大道中药材专业市场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件人:陈磊 0255-2678127。
 
      关于未申报债权申报工作如有存疑,请及时沟通投资者关系部(联系人:贺达 陈磊,电话:0255-2678127)。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

 

附件:
 
1.关于未申报债权进行补充申报的通知

2.附件一 未申报债权野升博药业自行审查流程

3.附件1.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附件2-1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表(非债券类)

5.附件2-2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表(债券类)

6.附件3-1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书(金融类债权范本)

7.附件3-2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书(经营类债权范本)

8.附件4. 授权委托书

9.附件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0.附件6. 野升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11.附件7.关于领受偿债资金及抵债股票的账户信息告知书